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参照《福建省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泉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泉州市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环境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本《指南》将根据环境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泉州市环保局网站上查阅本《指南》。泉州市环保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环境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直属单位的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
详细>>- 2010-12-16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2010-12-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 2010-12-16福建省政务公开暂行办法
- 2010-12-16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的通知
- 2010-12-1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