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省的战略决策的具体行动。2001~2005年泉州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泉州市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2002年7月23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和2002年10月15日市委常委扩大会确定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目标。2006年10月,泉州市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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