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排污许可证审批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环保总量〔2011〕65号),以及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要求,我局新增“排污许可证年检验证”事项,工作纳入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由环保局窗口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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