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环科所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张牛原皮、90万张牛蓝皮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08-03-22 08:39: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单位将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 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2006]28号)的规定,公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的工程概况,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 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于1992年,位于安海第二工业区,现有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牛原皮50万张、牛蓝皮25万张,于2004年8月通过泉州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泉 环监函【2004】80号),2005年11月通过泉州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泉环验【2005】77号)。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拟在此基础上扩 大生产能力到年加工50万张牛原皮、90万张牛蓝皮规模,并适当调整产品种类,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增加污水处理能力和中水回用数量 。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秋生,联系电 话:8579821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泉州市环保科研所

联系人: 魏莲,联系电话:0595-22594280、0595-22239356

传真:0595-2259428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 容

①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 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市环保局批 复。

②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 为指导,结合本项目建设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规划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营运期对项目所在 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及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认为项目建成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会有哪些有利或不利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利环境因素主要有哪些;

应该注意哪些环境问题及采取哪些环境保护措施;

您对该项目建设有 什么意见和建议。

六、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 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从2008年3月22日至4月1日(含周末时间)。

泉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2008年3月22日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