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单位将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公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张牛原皮、90万张牛蓝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位于安海第二工业区,现有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牛原皮50万张、牛蓝皮25万张,于2004年8月通过泉州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泉环监函【2004】80号),2005年11月通过泉州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泉环验【2005】77号)。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拟在此基础上扩大生产能力到年加工50万张牛原皮、90万张牛蓝皮规模,并适当调整产品种类,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增加污水处理能力和中水回用数量。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秋生,联系电话:8579821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泉州市环保科研所联系人:魏莲,联系电话:0595-22594280、0595-22239356 传真:0595-22594285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⑴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拟将募集到的资金(16720.87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11890.23万元)用于引进国外先进的设备、技术,使主要生产设备——转鼓由原来的76个增至80个,并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将现有年加工50万张牛原皮、25万张牛蓝湿皮能力扩大到年加工50万张牛原皮、90万张牛蓝湿皮规模,年产高档牛皮革6700万SF,并适当调整产品种类,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同时改造污染治理设施,提高中水回用数量。 ⑵对照各相关产业政策,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且本次技改扩建,只增加牛蓝皮加工,并采用无铬鞣工艺、引用了节水的不锈钢Y型转鼓,这些都符合当前节能减排的国家政策。因此可以认为本技扩项目是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的。 ⑶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项目前身为晋江兴业皮革有限公司,始建于1995年。项目总占地面积81亩,并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其用地类别为工业用地。而项目的本次技改,是在原有厂区范围内进行的,没有新征用土地。从与规划的适应性看,经查阅《安海镇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所在地在安海镇南片工业区范围内,该区域安排二、三类工业企业。因此该项目选址符合《安海镇总体规划》(修编)要求。 ⑷根据《清洁生产》专章的分析评价,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本次技改后,其清洁生产多数指标比以前有了较大提高,可以达到本行业较先进水平。 ⑸项目正常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为生产废水、锅炉废气、磨革粉尘、涂饰废气及皮料仓库和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相应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可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实现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⑹经查阅《制革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得知,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项目毛皮仓库与周围村庄的距离均不小于500米,符合要求;而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与周围村庄的距离不足500米,根据《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经采取废气处理、封闭等措施后,计算得出污水处理设施与周围村庄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而周围村庄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距离均在200米范围以外。 ⑺项目的本次技扩是在原有厂区范围内进行的,没有新征用土地。技扩的初衷是淘汰落后设备,引进先进设备,节能降耗。企业经过本次技扩确实能做到增产不增污,并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和总量控制。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的技扩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认为项目建成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会有哪些有利或不利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利环境因素主要有哪些; 应该注意哪些环境问题及采取哪些环境保护措施; 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六、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从2008年4月2日至4月9日(含周末时间)。 泉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